综合布线电气防护、接地及防火
(1)综合布线电缆与附近可能产生高电平电磁干扰的电动机、电力变压器等电器设备之间应保持必要的间距,综合布线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表6—18的规定。墙上敷设的综合布线电缆、光缆及管线与其他管线的间距应符合表6—19的规定
(2)当综合布线路由上存在干扰源,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要求时,宜采用金属管线进行屏蔽。
(3)综合布线系统采用屏蔽措施时,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系统,并符合相关规定。
(4)干线电缆的位置应尽可能位于建筑物的中心位置
(5)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,电缆的金属护套或光缆的金属件均应有良好的接地。
(6)根据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和对材料的耐火要求,综合布线应采取相应的措施。在易燃的区域和大楼电气间内存放电缆或光缆,应采用阻燃的电缆和光缆;在大型公共场所宜采用阻燃、低燃、低烟、低毒的电缆或光缆;相邻的设备间或交接间应采用阻燃型配线设备。
(2)当综合布线路由上存在干扰源,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要求时,宜采用金属管线进行屏蔽。
(3)综合布线系统采用屏蔽措施时,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系统,并符合相关规定。
(4)干线电缆的位置应尽可能位于建筑物的中心位置
(5)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,电缆的金属护套或光缆的金属件均应有良好的接地。
(6)根据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和对材料的耐火要求,综合布线应采取相应的措施。在易燃的区域和大楼电气间内存放电缆或光缆,应采用阻燃的电缆和光缆;在大型公共场所宜采用阻燃、低燃、低烟、低毒的电缆或光缆;相邻的设备间或交接间应采用阻燃型配线设备。